马特·斯科特/足球内幕网
“如果喝下一瓶标有毒药字样的东西,迟早会出状况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刘易斯·卡罗尔。
曼城公布了上一财年的收支报告,我们会发现,这家英超豪门的财政状况发生了梦幻般的转变。曼城无疑是一家生存在足球仙境的俱乐部,即便是像爱丽丝那样充满奇思妙想的球迷,在15年前也梦想不到这样的情况。
作为上赛季的英超及联赛杯双料冠军,曼城因陡增的英超电视转播费用受益匪浅,像所有其他英超俱乐部一样,曼城为大幅度提升收入,毫不犹豫地将标有“吃掉我”字样的饼干吞下。然而,由于曼城的成本构成还包括独一无二的特殊因素,因此,他们将那瓶标有“喝掉我”字样的东西也一饮而尽,大幅削减亏损的目的自然是为了适应欧足联财政公平竞赛原则营造的大环境。
要知道,曼城2011-2012赛季及2012-2013赛季的收支情况,严重违反了财政公平竞赛原则,遭到欧足联2000万欧元的罚款,此外还有4000万只是延后缴纳。那么,下面就让我们来看曼城究竟如何完成如此巨大的转变,当然,前提是他们事实上真的已经做到。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作为局外人,的确很难评断一家俱乐部在财政公平竞赛原则环境下的表现如何。俱乐部运营涉及到的因素很多,其中不少对于置身其外的分析家而言是无法了解的,比如基础设施方面的花费以及青训发展所需的薪酬等等,这样一来,丝毫不差的精准分析便无法实现。
然而,我们仍然可以根据俱乐部财政报告给出的数据,进行一番评估。这正是我试图去做的。首先,需要再次确认相关的参数。根据欧足联的相关规定,各俱乐部2013-2014赛季及2014-2015赛季的总亏损额度不能超过4500万欧元。
欧足联的统计考虑到诸多因素。收入方面,包括总营业额、球员出售所得以及不动产出售所得。支出方面,则包括工资、其他运营费用——比如水电等公共事业花费、经纪人费用以及保险等等。
下面我们来看看曼城过去3个赛季的收支数据(单位均为英镑):
2011-2012赛季 营业额2.3114亿,其他收入1280万,工资2.01789亿,其他运营费用5662.5万,球员交易逆差9523.3万,总亏损1.09707亿
2012-2013赛季 营业额2.71亿,其他收入4772.8万,工资2.33106亿,其他运营费用4959.4万,球员交易逆差5062.5万,总亏损1.4597亿
2013-2014赛季 营业额3.46512亿,其他收入1775万,工资2.05044亿,其他运营费用7734.9万,球员交易逆差7648.4万,总亏损1.059亿
我要重申的是,由于无法了解的某些数据,这里的统计可能会有几百万英镑的差额,但应该跟曼城俱乐部真实的财政状况极为接近。我们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2011年到2013年,曼城俱乐部的亏损已经远远超过欧足联设定的标准,根本无法达到符合财政公平竞赛原则的目标,就像该队抛弃的巴西中锋若根本不会控球一样真实。
要知道,欧足联要求俱乐部将这两年的亏损额度控制在4500万欧元之内,曼城的亏损却高达1.243亿英镑(折合1.578亿欧元),同时,欧足联还将“其他收入”排除在外(总共6050万英镑),因为这项统计包括有名无实的知识产权销售,而且绝大多数的收入都来自于阿布扎比联合集团的子公司。
按照财政公平竞赛原则的标准来衡量,曼城在2011-2012赛季(英超夺冠)以及2012-2013赛季(进入足总杯决赛)的表现简直就是灾难。但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蓝月亮仅用12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华丽转身。
曼城财政状况好转的最大原因是英超联赛的繁荣。由于蓝月亮再夺联赛桂冠,电视转播收入分成提升了58.6%,上涨到1.294亿欧元,同时上涨的还有俱乐部的商业收入,达到2280万英镑。欧足联也对曼城的商业赞助来源进行了紧密监督,为的是杜绝阿布扎比联合集团在内部玩把戏。
欧足联更感兴趣的是如何降低工资支出,同时增加收入,在工资控制方面,曼城做得可圈可点,上赛季工资总额下降12%,几乎跌破两亿英镑大关。同时,曼城俱乐部的员工总数从449名缩减到314名,降幅超过三成。如果曼城俱乐部真的是曼彻斯特东部地区最重要的用工单位,那么这段时间的大裁员居然没有在当地媒体引起震动,的确是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似乎《每日邮报》记者哈里斯有答案,据他透露,曼城削减上百员工的真相其实是,超过100名与足球相关员工的工资目前由阿布扎比联合集团下属的其他机构来埋单。曼城方面给出的答案是这些员工的薪酬通过外包方式来支付。无论怎样,各位足球高官们的薪酬不再计算在曼城位于英国的母公司——曼彻斯特城市联合集团账上,这样做让曼城账面上节省了数百万英镑。2010-2011赛季,曼城支付给俱乐部高管的薪金总额达到200万英镑,但上赛季竟然下降到几千英镑。
曼城除工资之外的运营花费上涨2780万英镑,其中包括欧足联2000万欧元的罚款,以及外包及解约员工消耗的1080万英镑。2012-2013赛季的这部分费用主要被曼奇尼及其教练团队的遣散费占据。将部分员工的薪酬放在资产负债表之外,无疑带来积极效应,工资总支出下降2810万英镑,当然也包括社会保险及福利费用的缩减。
将部分员工的薪酬支付外包给并无明显联系的子公司,这样的做法显然给欧足联提出新的挑战。虽然欧足联此前拒绝承认所谓“知识产权”,但目前却拿这种故技重施毫无办法。虽然曼城只是小幅度地将负债转移出财政报告之外,但从其他行业的相关经验来看,这一领域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标着毒药字样的饮料瓶。然而,就连国际清算银行都对此无能为力,欧足联查清俱乐部盘外招的几率基本为零。
这样一来,拥有大金主支持的俱乐部就可以利用因此出现的巨大漏洞。毕竟,欧足联所能够得到的财政报告只来自于足球俱乐部本身,这也是财政公平竞赛原则遭到广泛指责的重要原因。在足球世界,利用离岸环境已经是常规手段,无论是借俱乐部的所有权结构,还是商业及电视转播实体来操作,都能够达到增加俱乐部营业额的目的。某些顶级球员,也通过离岸实体来系统地管理自己的收入。
虽然特地通过离岸免税机制,比如已经被用滥的雇员福利信托基金,来支付球员工资会给国内税收服务带来很大麻烦,但只要如数缴纳收入税,离岸支付倒也没有什么违法之处。
一般来说,俱乐部都会通过类似机制,在减少税务负担的同时,尽可能地支付给球员更高薪酬,从而提升球队的表现。如果引进净工资数百万级别的球员,那么尽可能地少缴税就意味着能够得到更好的球员,当然,这无疑是非常危险的做法。
我们不妨做个比较,A俱乐部完全通过自身拥有的资源来经营运作,严格按照财政公平竞赛原则的规章来支付球员的薪酬,而B俱乐部采取离岸的方式支付部分球员的薪酬。两者显然有明显不同,当然,我并不是在暗示曼城俱乐部采取了上面提到过的离岸机制,除了将某些高管及分析人员的薪资排除在俱乐部账面之外。
我举例的目的无非是想阐明大金主支持的俱乐部极有可能选择离岸机制,从而避开欧足联相关机构的审查。如果俱乐部B想要同时引进C罗、梅西以及诺伊尔,那么,他们完全可以将球员的工资分成两部分,以正规途径支付某个定额(比如每年1000万英镑),避免违反财政公平竞赛原则,同时,以离岸机制支付剩余的部分(这一部分并无限额)。
然而,欧足联对这种做法毫无办法,因为他们并不知道俱乐部是否在这样做。他们作为依据的只是俱乐部上呈的年度财政报告。俱乐部及其母公司借用离岸实体的做法完全不会被发现,因为欧足联无法像某些税收机构那样,全程监督俱乐部的资金流动。
或许,曼城新的雇员结构安排不会与欧足联的规章产生矛盾,让子公司来承担部分员工的薪酬也让欧足联无可奈何,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容忍任何将债务转移到收支账目之外的活动,无异于跳进一个永远无法回头的兔子洞。